close

偷查對象女法官

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、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爆發庭長陳貽男重大風紀案,據查,陳貽男在妻子過世後,竟利用法官辦案權限,查詢想追求的女法官在內等10多名對象,高等法院依情節重大,將他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,陳昨對行為表示「非常慚愧」,承認疏失,但強調,只有查詢對方年籍資料,沒有不當用途。

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,還沒收到高院對庭長陳貽男擅查個資案報告。高院自律委員會前天決議將陳貽男記過兩次,將本案送交高院考績委員會審議後,再呈送司法院,司法院預定10月12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陳貽男懲處案。

法界指出,陳貽男擅查高院女法官個資,應無刑責問題,因為他未將個資外洩給其他人,不涉及妨害秘密罪,且依現行個資法規定,陳以個人名義擅查他人個資,沒有處罰條款,未來新版個資法實行後,陳才有觸法問題;不過陳貽男有民事責任,遭陳擅查個資的高院女法官,可依隱私權遭侵害為由,向陳求償。


文章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24/78/2za8w.html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黃于婷瘦策頂槍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